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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办 职 责
日期:2017-05-04 来源: 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1 字号:[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及各镇(街道)的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审核全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

  四、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负责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各部门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各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做好市、区相关职责调整的协调服务和职责承接工作。

  五、负责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全区副科级以上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负责审核、审批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

  六、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改革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区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七、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

  八、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受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九、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负责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中有关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查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违纪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全区政务和公益机构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区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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