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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章程样本
日期: 2011-08-29 来源: 浏览次数1 字号:[ ]

事业单位章程样本

(仅供参考)

第一章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单位名称:XXXXXXXXXX(注:单位全称)。

   第三条  单位住所:XXXXXXXX路(街)XX号。

   第四条  XXXX(注:单位名称)是经XXXX(注:批准部门)批准设立的(财政核拨、财政核补、经费自给、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隶属XXXX(注:主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

第二章  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单位的宗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七条  单位的业务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  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按照XXXXX机构编制委员会《XXXXX》(注:成立批文)文件要求,主要职责是:XXXXXXXXXXXXXX

第九条  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XXX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四章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  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和区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事业单位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  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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