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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狠抓规范,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日期: 2011-08-29 来源: 浏览次数1 字号:[ ]

夯实基础 狠抓规范,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77365

海陵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08年12月18日

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市登记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注重调查研究,从基础工作入手,努力克服各种困难,高标准,严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道路。现将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所取得的成绩

(一)夯实基础,探索创新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以来,我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截止到目前,全区共有事业单位250家,已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有178家,网上登记率和年检率均达100%。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三个结合”,增强“三种意识”,实现“三个转变”,网上登记工作日趋完善,事业单位依法登记的意识不断增强。

坚持“三个结合”,促进效率大提升。一是坚持事业单位单位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对编委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要求其在批准成立的15天内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未按要求登记的,在核定人员编制或办理人员入编手续时不予受理。二是坚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部门年度目标考评相结合。将单位登记、年检、日常管理情况作为各部门参与全区人才人事工作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坚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人才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相结合。举办全区人才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市编办职能处室领导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并现场演示网上操作流程,以增强他们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其业务办理水平。

增强“三种意识”,推动观念大转变。一是增强大局意识。改变单就事业登记论事业登记的做法,转变重登记轻管理的传统观念,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后的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高效运转,使部门职能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增强主动意识。主动深入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加强对登记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努力改变“应付式”的工作局面,使登记管理工作实现由“封闭型、被动型”向“开放型、主动型”转变。三是增强超前意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努力增强服务全区中心、重点工作的敏感性和前瞻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出击,积极参与,提供优质服务。

实现“三个转变”,开创工作新局面。一是实现登记对象由“要我登记”转变为“我要登记”。根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机动车上牌照、申请社保、银行贷款、接受捐赠、建设立项、事业单位组织出境等活动都必须出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不办理《证书》,从事各项经济社会活动就要受到制约,我办以此为切入点,加强宣传,引导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认识了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从而使《证书》真正成为事业单位“通行证”。二是实现操作方式由手工操作转变为网上管理。2005年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网上登记管理以来,我办对事业单位实行了计算机操作与网络管理,极大地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实现工作方式由重登记轻管理转变为登记与管理并重,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

(二)狠抓规范,不断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以省、市检查为契机,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把握着力点,有效推进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登记档案工作与部门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安排专人参加市组织的业务培训。按照“全”、“细”、“准”、“美”的要求,对已登记的178家事业的登记档案,重新进行整理。加强制度建设,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归档、查阅、安全保卫制度以及管理员职责等,在四市二区率先完成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规范化整理,得到市编办领导的充分肯定。几年来,共向社会各界提供查询服务百余次,出具证明材料20多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信息保障,得到服务对象的赞扬。

(三)广泛深入,积极主动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事业单位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下发问卷调查,了解掌握各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加强对事业登记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文件、结合每年年报的布置及人事科长例会,不断强化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并借助网络、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开展立体式宣传。三是积极开展调研,不断总结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经验,探讨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新举措。四是印发《办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操作流程》,方便各事业单位实际操作。

(四)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我办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多次组织学习《事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法规,以增强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及业务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契机,结合“践行科学发展观  我为泰州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坚持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树立登记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足。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是对事业单位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措施,但有些事业单位对这项工作缺乏必要了解,对实行登记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清。有的事业单位甚至认为,登记可有可无,“登不登一个样”。特别是事业单位实行了网上登记,既增加了登记管理工作的操作难度,又增加了单位的经费开支;这对部分本来经费就紧张的事业单位来说无形中增加了压力。就我区而言,多数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的银行帐户,经费开支均由主管部门统管,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每个事业单位都实行网上登记管理,有一定难度,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事业单位就更不易做到。

(二)开办资金数额难以审定。《实施细则》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了操作程序,但作为今后登记管理工作的具体规范,在某些细节方面还有不够明确的地方。如在登记管理工作中如何审定各类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的数额的问题,没有确定最低限额,使登记工作人员在具体操作中很难把握这个限度。

(三)部门的协同机制还未形成。2000年7月,中央编办等十五个部委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使用问题联合下发了文件(中编办发〔2000〕17号),明确规定了《证书》的使用范围。但有关部门在业务审批过程中,并未明确要求出示《证书》,致使《证书》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用;《证书》的使用管理涉及到银行、财政、税务、质监等多个部门,需要这些部门协调配合才能真正发挥《证书》的作用。同时,由于县区级事业单位的人、财、物均由主管部门管理,因此尽管进行了登记,多数事业单位把证书领回后使用的机会很少,形成事实上“有证无证一个样”的现状。

(四)监督管理难以到位。《实施细则》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有了更具体的明确,但实际工作中,我们认为,仅从网上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和有关材料,是很难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的,事业单位是否能够承担与其宗旨和业务相适应的民事责任,仅仅通过年检显然很难作出判断。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第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学习氛围。

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介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尤其是实行网上登记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使事业单位熟悉和掌握登记管理工作的内容、意义、程序,充分认识登记管理的重要意义,并将登记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日常管理过程。二是加强《实施细则》的学习和业务培训。可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对事业单位按行业系统、住所等要素划分为若干点,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学习及业务培训。针对当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操作中存在的“有机无人”、“有人无机”或业务人员不会网上操作等问题,制作相关的学习课件进行辅导,以增强各事业单位对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网上登记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明确开办资金的最低额度,强化登记管理实效。

明确登记管理中开办资金的额度。《实施细则》对事业单位登记开办资金未提出具体的要求,建议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具体标准,明确开办资金的最低额度。

第三,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提高登记管理质量。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事关单位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应相互支持,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第四,加强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一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唯一的一项行政许可行为。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加强《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二要增强服务意识。登记管理工作是执法与服务并存,服务是宗旨,登记工作人员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措施,为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要增强监督管理意识。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了解单位运转情况和服务需求,结合实际,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监管机制,真正履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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