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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委办主任马林解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日期: 2013-10-11 来源: 浏览次数1 字号:[ ]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市编委办主任马林解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8 27 ,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动员暨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布置会议,全面启动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近日,市编委办主任马林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答: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我市较早开展并已基本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归并了部分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探索开展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改革,同步推进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事业单位的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总的看来,我市事业单位政事不分、机制不活、供给方式单一、质量效益不高等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社会事业发展总体相对滞后,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矛盾比较突出,迫切需要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来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改革总体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问:什么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的3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对“3大类”和“2小类”事业单位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以及财政投入政策等方面实施不同的改革。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有哪些?
    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主要是:

一是坚持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通过改革体制、完善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而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

二是坚持以科学分类为基础。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特点分别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措施。

三是坚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着力在管理方式、人事制度、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保障等关键环节进行积极探索。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不同社会功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各行业事业单位改革要继续在既有改革部署和领导机制下推进。

 

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间表是什么?

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318号文件精神,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大致分以下三个阶段: 2013年内,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内,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问: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二是承担的行政职能须有国家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法律解释或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文件规定;三是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的明确授权(即明确指向事业单位)。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必须单独设置的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坚持不突破现有各级政府机构限额、不突破现有人员编制总额。

 

问: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一是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二是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的范围;三是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且应当通过市场获得。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主要是推进转企改制,即按照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问: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是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尤为突出的主导理念。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改革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

二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对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同时,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

四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五是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六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

七是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同时,大力发展公益服务,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也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

 

问: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举措有哪些?

答:按照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举措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分类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后,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继续实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切实管住管好;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编制标准的前提下,逐步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建立并规范备案程序。加快制定相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标准,明确核定编制数额、编制结构以及领导职数的主要依据和指标体系。

二是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积极性。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新设立的一律不予明确行政级别,其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总量控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统筹研究、合理规划一定时期内本地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实行动态调整,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公益服务供求变化状况,调整事业单位类型和机构编制,做到有减有增。优化资源配置,按照科学布局、高效便民的要求,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结构调整、资源共享,合理设置事业单位。

四是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当进行法人登记。指导事业单位制定章程并依法核准,加强对事业单位履行章程情况的监管。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建立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方便事业单位和节约效能原则,推进网上登记管理。转为行政机构和企业的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后要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五是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评估,建立评估制度,规范评估程序,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问:目前,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展如何?

答: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领导小组发文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解落实重点任务,为推进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清理规范,夯实基础。认真做好文件拟订、动员部署、政策细化、方案审核、沟通磋商、指导督促等工作,按期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任务。通过清理规范,摸清了事业单位的底数,全市撤销、整合事业单位128家,核销事业编制796名,为下一步科学分类和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三是制定政策,研究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磋商的基础上,牵头起草《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市委、市政府泰发〔201318号文件印发。四是建言献策,提供参考。就省起草并将出台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规范和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等配套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从有利于改革的衔接性、配套性等角度出发提出对策建议。五是加强宣传,开展培训。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在营造改革良好氛围、组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专题培训,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改革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问:下一步,市编委办在牵头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职责方面有何打算?

答:近年来,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机构编制部门逐步形成改革、管理、法制化并重的工作格局。牵头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机构编制部门的又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将勇于担当,认真负责,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承担起以下职责:一是谋划。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尤其是此前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实践,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细化政策举措。及时研究改革过程中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决策参考。二是推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配合做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参与做好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推动事业单位改革任务落实。三是创新。围绕管办分离、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积极开展试点,及时总结完善,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形成典型经验后逐步推开。探索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更新理念,转变方式,优化流程。四是协调。认真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等改革,及时研究各种基础性、共性和衔接性问题,制定出台政策,加强指导督促,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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