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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编委办创新举措严格管理增强全区机构编制意识
日期: 2015-02-27 来源: 浏览次数1 字号:[ ]

近年来,海陵区围绕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加大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纪律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了全区机构编制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海陵区编委一直坚持机构编制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强化编制计划使用调控,规范用编管理,无论是机构改革涉及的重大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政策性人员安置等用编事项,都坚持编委全体成员研究决定,严把编制使用关。近4年来,海陵区每年召开编委会都在4次以上。坚持机构编制事项“一支笔”审批,对各部门(单位)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等事项,从严把关,从紧控制,确保机构编制在不突破限额的情况下,最大限度满足事业发展对机构编制资源的需求。

二、加强管控,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海陵区编委办严格落实国务院“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在分析全区人员队伍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拟定用编计划,对可预见的用编需求进行认真测算,优先保证基层一线和经济、民生部门的人员补充,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刀刃”上,确保管住总量,盘活存量,同时优化结构,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对于申请用编单位,注重进行编制使用效益评估,掌握各单位职能履行情况,在编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和本年度财政供养人员增减等情况,了解用人专业需求,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紧缺专业的“刀刃”上,充分发挥编制资源的效用。坚持实名制管理,坚持从紧、急需的原则并全面贯彻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人员已超编或满编的部门(单位)不得申报,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压缩财政支出。

三、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影响力。

在积极参加中央编办和省、市编办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的基础上,在全区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先后举办了实名制信息系统操作以及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等一系列业务培训,同时,编印《机构编制重要法规文件选编》并借助新闻媒体、机构编制网等宣传媒介,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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