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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围绕三个方面探索事业单位信用评价
日期: 2017-03-30 来源: 浏览次数1 字号:[ ]

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海陵区编办转发市编办、市信用办等12个部门印发的《泰州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以加强全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和引导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高效地提供公益服务,同时,以此为契机,加大事业单位监管力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下一步,区编办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是积极建立信用评价联动机制。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区编办已明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作为责任科室牵头负责,将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及时召开信用办、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宣传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试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按照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试评价工作的要求,抓好任务的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既是一项重要工作,更是一项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将在评价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意见,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充分确保评价过程的公平、公正,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三是探索评价结果的合理运用。探索将评价结果与事业单位综合考核、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财政支持力度相结合,在充分运用舆论引导的基础上,充分体现机构编制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将其作为机构编制事项受理、机构编制动态化管理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同时,积极建立信用共享机制,推动事业单位信用与其他领域信用联动监管,推动全区的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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